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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18 10:26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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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春双阳区委组织部采取一审、二核、三定的档案信息认定办法,对干部档案认定进行全程纪实,防止干部档案造假。
由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对干部“三龄两历”进行联审,填写《干部档案基本信息审核认定登记表》。认定表需明确记载认定依据、认定结果、审核日期和审核人,本人对认定结果无异议的签字确认,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后存入个人档案。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室对认定表信息与本人填写的干部履历表信息进行复核,确保信息填写一致。复核无误后,干部履历表由区委组织部在审查机关一栏盖章,并加盖“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与档案记载一致”蓝章,存入个人档案。信息认定后,同步对干部信息库进行更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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