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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03 14:28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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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湖北咸宁市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全面推行“两项必考”,即“任职必考”和“逢训必考”,着力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该市实行“任职必考”,出台《咸宁市拟任县处职级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暂行)》,规定全市拟提拔为正县或副县职级人选,必须通过任职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半年内不能列为提拔对象。今年6月,该市举办首场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34位拟提拔县处级干部参加考试。实行“逢训必考”,规定所有培训班次设置考试环节。今年已举办全市县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乡镇党委书记示范培训班等11个专题班次,1500名参训学员通过了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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